转一个角度来看世界,世界无限大;换一种立场待人处事,人事无不轻安。
智·慧·故·事·每·天·听
有一位精神病学家,执业多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精神病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数年前将要退休时,发现在帮助自己改变生活方面最有用的老师,是他所谓的“四个小字”,头两个字是“要是”,他说:“我有许多病人,把时间都花在缅怀既往上,后悔当初该做而没有做的事,‘要是我在那次面试前准备得好一点……’或者‘要是我当初进了会计班……’”
在懊悔的海洋里打滚是严重的精神消耗。矫正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你的词汇里抹掉“要是”二字,改用“下次”二字即可。应该向自己说:“下次如有机会我应该如何做……”
摘自《小故事网》……五欲开始给我们迷惑,使我们高兴,过后就会受它的危害提要:在贪吃贪喝里充老大、当英雄,结果生了病,马上英雄变狗熊五欲开始给我们迷惑,使我们高兴,过后就会受它的危害投入了感情,即使知道自己要死了,也还放不下,想要再投入一次没有智慧的人,掉在五欲的贪爱里,非但不反感,还会跟着它走在贪吃贪喝里充老大、当英雄,结果生了病,马上英雄变狗熊世间上的人形形色色,挺好笑的了。我这么个年纪看得多了,就说一点:都喜欢充老大、当英雄。你真的能充老大,你真的能当英雄,倒也可以敬偑你三分。他是怎么充老大了?劝他别喝酒了,劝他别乱吃啊,且不跟他说,“你要背因果啊,杀生有果报的。”且不说这个,就说普普通通的话,“你老是喝酒对你身体没好处啊,而且你现在血压已经很高了,要中风啊。”或者说:“你再吃下去,你容易生病啊。”他朝你笑笑,意思就是:你不知道我是英雄好汉?论喝酒,我是酒司令,喝这一点有什么关系?你太小看我了!我从前喝白酒,一喝就是两斤,我现在只喝了半斤,要你这么样着急干什么?你不妨去打听打听看,哪个不知道我是酒司令?论到吃,这一点算什么?我从前吃得还要厉害了,你看我身体棒棒的。好吧,你充老大你充英雄那就充到底吧,能充到底,我也敬佩你三分。那么等到喝了以后,吃了以后,突然疼得要命,得了急性胰腺炎,疼起来床上滚的了,这个英雄也变了狗熊了。这种事看得多了,世间上这种假相,全是狗熊充英雄。五欲开始给我们迷惑,使我们高兴,过后就会受它的危害现在报纸上看到,网上聊天,出了很多事情啊。一个猪八戒,竟然也去上网,(众笑)他在上网的时候,明明是一个猪八戒,名字改掉了,猪,他改成姓朱的朱;八,他改成一百两百的百;戒,他改成解放的解,所以叫“朱百解”。而且脸上还套了一个假面具,好像很有学问的一个知识分子,介绍自己呢,说自己是一个留学生,留学哪儿?留学西天。(众笑)人世间就是这么回事,猪八戒也充老大,要不然的话,受骗上当的人怎么会那么多啊?所以五欲开始给我们迷惑,也会使我们高兴,也会使我们快乐,要不了多少时候,你就会受它的危害。投入了感情,即使知道自己要死了,也还放不下,想要再投入一次痛苦在哪里?痛苦在心里,这是一个笼统的说法。说句具体的话,痛苦在感情里,所谓叫心理情绪。感情这个东西啊,你经常接触了,就会产生。你经常喝酒,就会对酒产生感情,离不开它了。何况受迷惑的时候,你也会得到一点快乐。喝了酒以后兴奋,兴奋以后就轻松了,重复几次,你就产生了感情。有的喝酒人,连一只酒杯他都产生感情。因为这是他经常用的。产生了感情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即使他明知道,自己要去死了,因为产生感情了,死之前我再来一次投入感情,反正要死了,干脆痛快一下子。古人说的嘛,“葡萄美酒夜光杯”,葡萄美酒他喜欢,那么感情深厚,杯子他也喜欢的,叫夜光杯,美酒配夜光杯,这是很配对的了,“欲饮琵琶马上催”,刚刚想喝的时候,外面的士兵在马上弹琵琶催我快走啊,要动身了。为什么动身,到哪里去?他全知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即使我喝得醉熏熏了,我到前线打仗,仗还没有打,我已经醉了,躺下来了,你不要笑我。“古来征战几人回?”我这一次出去打仗,能不能回来,谁知道?从古以来出去打仗的人,有几个人回来?意思就是说:我就要死在那边了,那么死之前还表达一下感情,“葡萄美酒夜光杯啊!”没有智慧的人,掉在五欲的贪爱里,非但不反感,还会跟着它走人世间的形形色色了我看得多了。《西游记》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总结,其实人世间像猪八戒那样愚蠢,像猪八戒那样贪五欲的有多多少少?当然现在没有《西游记》里高老庄的女儿,他也没地方去找这个女儿,他到卡拉OK去找女人啊。人世间的愚蠢、贪欲不得了啊,你一受它迷惑,你非但不会反感,还会跟着它走。首页生活的教育父母恩儿女情胜似亲娘的母亲假日,去参加一对新人的婚礼。新郎发言时,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他和母亲的故事。他说,从记事起,他就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为了养活他,母亲拾过破烂,在建筑队做过苦力,用柔弱的肩膀供他读书,并使他有了今天的生活。母亲的苦与累,一直像根针,扎在他的心里,疼得让他时时不敢忘记。母亲虽然很苦很累,但在记忆中,母亲即使再苦再累,只要回家一看到他,母亲所有的苦与累,都会烟消云散。他说,那些苦日子,虽然苦得让人无法忍受,但因为有了相依为命的母亲,他还是倍感快乐而幸福的。他说,他八岁那年夏天,得了一种怪病,六天七夜高烧不退。村里的医生说,怕是没得救了,医院碰碰运气。母亲一听,立即背起他,向医院赶。那天午后,天气特别的炎热,母亲背着他,穿过山岭,艰难地走向了通往县城的公路。他伏在母亲的背上,因为高烧,他昏昏欲睡,他的耳边,只是朦朦胧胧传来母亲的喘气声。他想劝母亲把他背回家算了,可他刚说出口,就受到了母亲的一阵痛骂。母亲背着他,终于到了公路边。母亲把他放在路边的一个阴凉处,让他躺着,自己则站在公路边,只要一看到汽车过来,她就拼命挥手。可几辆车过去了,也没有一辆车愿意停下来。昏昏欲睡中,他张开双眼,突然发现母亲不知何时已站到了公路的中央,她不停地用力挥舞着红头巾,有好几辆车从她面前疾驰而过时,差点把她撞个正着。可母亲毫不在意,仍不顾生命危险,不停地向过往车辆挥舞着双手。终于,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急刹车的刺耳声。接着,他就看见一个壮实的汉子下了车,嘴里骂骂咧咧,嚷着:“找死啊?神经病!”母亲用手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他,哭着解释她拦车的原因。司机犹豫了一下,勉强答应了。母亲转身抱起奄奄一息的他,上了车,很快,他医院。他的运气不错,在医院里,他活了过来。从此,那个炎热的夏天,母亲站在公路的中央,拼命挥舞着红头巾的身影,时时警醒着他,并让他一刻也不敢忘记。他讲完母亲的故事后,人群传来一片唏嘘声。新娘也抹着眼泪,和新郎一道,对着特意从山沟里赶来参加婚礼的母亲,长跪不起。母亲的眼角也禁不住泛起了泪花。席间,一同参加婚礼的人们对我说,其实,他和他母亲的故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他没有说,那就是,他并不是这位母亲亲生的,他是一名弃婴——他是这位母亲从街头抱回家的。他为什么不说呢?我猜想,他一定是认为,这个女人把他抱回家,能够和他相依为命,把他抚养长大,在他心里,他早把她当作自己胜似亲娘的伟大母亲了。(摘自《上海老年报》钱永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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