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那

大成律师事务所江荣卿律师团队法律业务介绍

发布时间:2020/10/10 14:47:58   点击数:

一、个人简介

江荣卿律师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江荣卿律师,邮箱:rongqing.jiang

dentons.cn。

江荣卿律师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美国芝加哥KENT法学院国际比较法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班联合培训导师,《钱伯斯》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上榜律师和ALB中国十大并购律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江荣卿律师及其团队专注于争议解决和跨境投融资。

江荣卿律师及其争议解决团队,在各级法院和各地仲裁委员会,为客户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执行及调解案件,其中主要涉及合同、公司、担保类纠纷,涉及银行、保险、证券、不良资产、独立保函、建筑工程等行业、领域的纠纷。

江荣卿律师及其跨境投融资团队,主导、参与的项目遍及中国、亚洲、非洲、美洲、欧洲、大洋洲,其中包括国内的交易并购项目和外国投资者到中国的投资项目,也包括大量的中国企业“一带一路”电力能源、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石化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项目。

二、投资融资方面的经验

在投资融资领域,江荣卿律师团队的客户不仅包括大型基建、电力、矿业企业,也包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等融资、担保机构。江荣卿律师团队服务的项目包括煤、油气、火电站等传统矿业能源项目,也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还包括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项目广泛分布于中国大陆、东南亚、非洲、南亚、中南美洲、中东、欧洲、俄语区等中国企业“走出去”活动频繁的区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其中典型的项目有:

在荷兰著名设计咨询公司Arcadis收购中国凯里森设计公司股权的交易中,担任中国凯里森股东的法律顾问,与买方、其他股东的美国、中国专业机构一道,为该交易提供了尽职调查、法律风险分析、架构设计、文件起草及谈判、行政审批、交割等法律服务。

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建设的印尼雅加达至万隆铁路项目法律顾问,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件,分析法律风险,设计投资构架,出具法律意见,并随中方代表团赴印尼与印尼方就行谈判。该交易被《商法》评为“年十大公司并购杰出交易”,被《中国法制日报》评为“‘一带一路’年十大典型投融资案例”。

中国华电香港(作为投保人)与印度尼西亚国有煤炭公司合资成立玻雅公司,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火电项目。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承保该项目的海外投资保险,包括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和政府违约风险。担任中国信用出口保险法律顾问,对项目本身的合规性、适保性、可追偿性以及与投保人利益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该交易被《商法》评为“年十大公司并购杰出交易”,被《中国法制日报》评为“一带一路”年十大典型投融资案例。

担任企业以EPC模式竞标开发罗马尼亚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MW抽水蓄能电站Tarnia-Lapustesti项目的法律顾问,起草和准备投标文件,设计谈判方案并参与项目谈判,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为项目设计交易模式和交易构架,就中国和罗马尼亚当地许可提供咨询意见。

担任企业项目法律顾问,在企业投资建设的刚果(金)RTR铜钴尾矿项目中,为企业提供从股权收购层面、项目公司设立层面和项目权益三个层面的全面尽职调查,向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担任企业收购、开发利比里亚邦矿重油发电站项目法律顾问,为该交易提供了尽职调查、法律风险分析、架构设计、谈判、签约等法律服务工作。

担任中国铁建的法律顾问,就其与铜陵有色通过联合公开要约收购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初级矿业公司Corriente,进而收购该公司在厄瓜多尔的铜矿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协议审查及谈判、全球控股架构调整等法律服务。该交易被《商法》评为“年十大公司并购杰出交易”。

担任交易牵头人,全程协调香港、开曼、苏里南的专业机构,为中国企业收购南美洲SaraKreek世界级金矿交易,提供了尽职调查、法律风险分析、架构设计、谈判、签约、交割、架构重组及境外上市筹备等法律服务工作。

三、独立保函方面的经验

江荣卿律师团队在中国法下的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是独立保函领域,具有业界公认的丰富经验,不仅为承包商、银行等机构审核大量独立保函,尤其是,在年利比亚危机后,江荣卿律师团队受聘为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利比亚保函处理小组独任律师,就涉利企业在利比亚危机中所涉的战后补偿、合同调整、保函保护等事宜持续为我国相关商会、部委提供咨询,并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涉外独立保函立法小组外部专家,协助中国最高法院起草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荣卿律师及其团队在独立保函争议解决方面公开可查询裁判文书的案例有:

关于某水泥设计企业以EP模式承建的巴基斯坦拉合尔日产吨水泥厂生产线项目,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保函,在天津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天津高级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诉讼中,担任巴基斯坦GCL公司的代理律师。

关于某大型电力建设央企以EPC模式承建的印度GMR四台燃煤电站项目,作为企业代理律师,就涉及等值金额约10亿元人民币的12张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独立保函止付令并获得一审全胜,同时协助企业开展基础合同争议的新加坡仲裁和独立保函在印度的止付。

关于某地方电力建设企业投标苏丹配网项目投标保函案,作为企业代理律师,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法院成功申请保函止付令,并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关于某大型基建央企以EPC模式承建的玻利维亚铁路项目,作为项目分包商的代理律师,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保函止付令并进行实体审理,同时代理该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与总包商的基础合同仲裁。

关于厄瓜多尔套房建项目,作为总包商某大型央企的代理律师,就涉及等值金额约3亿元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保函止付令。

关于某大型基建央企业承建的埃塞俄比亚公路项目,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止付令。

关于某大型基建国企上市公司承建的乌克兰公路项目,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止付令。

关于某大型基建国企上市公司承建的乌克兰公路项目,就涉及等值金额约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止付令。

关于某大型基建国企承建的卡塔尔房地产项目,就涉及等值金额约1.14亿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反担保函,在业主正式索兑通知发出后5个营业日内,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申请止付令。

四、争议解决方面的经验

在争议解决领域,江荣卿律师团队不仅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管理,处理项目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亦代理客户进行专家争端机制(DRB)、和解、调解、诉讼、商业仲裁、投资者-东道国仲裁,而且,江荣卿律师团队尤其擅长于综合应用各种争端解决机制和政治、经济渠道和信息,为企业解决争端,实现企业商业目的,而非仅仅局限于“为打官司而打官司”。除了前述独立保函方面的经验外,江荣卿律师团队在争议解决方面的典型经验有:

在某大型电力设计企业以EPC模式承建的尼日利亚MJ-ALG公里双回输电线和变电站项目中,就该项目中存在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索赔进行分析论证,协助企业向业主提出索赔。

在某大型电力建设企业以EPC模式承建的印尼ASAHAN一号水电站项目中,就该项目中存在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利润损失索赔进行分析论证,协助企业向业主提出索赔,并指导企业综合应用专家评审程序、调解、和解手段最终与业主和解,实现企业商业目的。

就某大型电力企业与BVI公司合作研发永磁发电机项目中的合资协议及其知识产权问题,作为企业的代理律师,代表企业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与香港本地上市基建公司合营承建的合同总额约亿元港币的香港湾仔绕道项目中,作为企业的代理律师,就企业退出联营体,围绕联营体协议、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关联交易、合作方香港联交所并购、香港法院禁制令及仲裁等问题,向企业提供退出谈判方案,与企业一道开展与香港合作方的谈判,最终协助企业以最小代价成功退出联合体。

为某地方基建企业以EPC模式承建的厄瓜多尔巴巴奥约河大桥项目提供争议评估、争议解决方案,协助企业与业主协商解决项目争议。

为某企业就云南安宁万吨/年炼油项目分散控制系统投标争议提供争议解决咨询,梳理项目文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咨询事宜分析论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与相关方协商解决争议。

在某地方企业出让涉及金额约万元的北京大兴鸭厂地块的交易中,代理企业在北京大兴区法院的一审、北京二中院的二审及北京大兴区法院的发回重审。

在某地方建筑企业承包建设株洲汉华大厦项目中,指导企业与业主进行结算,综合设计结算争议解决方案,代理企业向湖南株洲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2亿元。

在某大型矿业建设企业承建的新疆煤矿项目中,就企业与煤矿开采分包企业涉及万分包工程款的纠纷中,代表企业与分包商进行对账,并依据分包协议、中国法律,一一分析说明分包商提出的工程款诉求的合理性,主导企业和分包商之间的协商谈判。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利比亚两个房建项目与分包商之间涉及金额约3亿元人民币的纠纷中,就两个房建项目结算、不可抗力、担保解除等核心问题,向企业提供持续咨询,在企业由其他律师代理与分包商在湖北武汉仲裁委的仲裁案件中,在仲裁庭即将做出企业败诉的裁定前一天,代表企业获得仲裁庭延期裁定并重新审理案件的通知。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利比亚房建项目与分包商之间涉及金额约8亿元人民币的纠纷中,指导企业向国内保函开立行发出索赔并延续诉讼时效,在分包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代理企业参加破产清算程序,向破产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终止分包协议并向国内保函开立行提起诉讼。

为某基建企业承建的利比亚套房建项目停工损失分担争议,代表企业向联合体另一方进行索赔,综合应用和解、诉讼等方式方法,为企业成功追回已过诉讼时效的停工损失数千万元。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承建的也门萨那国际机场项目中,就该项目中存在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利润损失索赔进行分析论证,协助企业向业主提出索赔意见,就专家评审、和解谈判、国际商事仲裁、主权国家诉讼、投资者-东道国国际仲裁等事宜持续向企业提供咨询,为企业审核、修改仲裁申请书、和解协议、专业机构聘用协议等全过程法律文件。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承揽的马来西亚吉隆坡某房建项目中,就该项目中业主、承包商、融资银行、担保机构之间的融资争议,提供融资架构分析、法律评估及争议解决方案设计咨询,向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保证项目顺利进展。

在某大型基建企业承揽的阿尔及利亚套公共商品房设计施工项目中,就该项目中企业与分包商之间的争议,代理企业在中国贸仲的仲裁。

某大型基建企业以EPC模式承建的科威特某停车楼项目,在业主索兑履约保函、通知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指导企业与业主进行协商谈判,指导企业与分包商进行协商谈判及相关仲裁。

五、法律研究方面的经验

江荣卿律师团队注重在跨境交易法律服务领域的理论研究,除了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涉外独立保函立法小组外部专家,协助中国最高法院起草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外,江荣卿律师团队出版、发表的典型专业书籍、文章、法律新闻:

《海外投资法律风险解析》

《东盟国家投资流程及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境外PPP指南》

《中资企业境外安全管理指南》

《境外投资法规解读及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应用》

《印尼基础设施公私合营法律指南》

《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和防范》

《中国独立保函司法实践年报》

《承认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中国司法实践年报》

《公司法审判难点问题中国司法实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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